紅網株洲站12月19日訊(分站記者 謝敏 孫漢秋)兩人“談朋友”期間,30歲女子莉莉(化名)用男子阿鵬(化名)的信用卡刷了三千多塊錢,不久後,兩人分開了,阿鵬找上門,要求莉莉還錢。昨日,兩人因此事爭執,還報了警。
  兩人被帶到株洲市公安局蘆淞分局巡警大隊矛調中心。“是她自己拿我的信用卡刷的,不是我幫她刷的,她必須還這些錢。”阿鵬有些氣憤,他透露,兩人都有自己的家室,算情人關係。但莉莉看來,正因為兩人存在特殊關係,所以錢不應該還。“以前又不說,現在鬧僵了,就說要錢了。”
  “你既然承認拿著他的信用卡刷了錢,並且是自己一個人使用,那你就應該還錢,至於你倆什麼關係,這些都沒用。”民警勸導莉莉,應該還錢。
  對於花錢的事實,莉莉沒有抵賴。在民警勸解下,她當場答應還對方3000元,但要求對方以後再不能糾纏自己。至此,事情成功調解。  (原標題:戀愛時女方花掉了他三千元 分手後男子要求她還錢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n55nnyp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